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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广州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309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

时间:2023-10-31 来源:本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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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穗卫复案〔2023〕247号

周小蓉代表:

  您提出的《关于部署托育服务与幼儿园资源配置共享的建议》(第20233092号)建议收悉。我委认真研究,综合市教育局会办意见,现答复如下:

  一、关于推进托幼一体化的建议

  为回应群众对普惠托育服务的需求,我委牵头积极探索推进相关工作,努力增加普惠服务供给,特别是部署推动托幼一体化有关工作。一是加强协调,高位推动。今年以来,分管市领导2次部署召开市级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,专题研究部署托育服务重点工作,特别强调教育部门合理利用现有学前资源,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,避免“一刀切”。我委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对接,就幼儿园开设托班的管理规范、工作流程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。二是支持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。近年来,市教育局积极服务国家人口战略的实施,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幼儿园资源供给,努力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。目前全市幼儿园学位总供给可满足入园总需求,但部分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仍然存在,公办幼儿园尚未能满足所有适龄幼儿入园需求。同时,鉴于0至3岁与3至6岁的幼儿心理特征不同,国家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,仅指招收2-3岁幼儿。市教育局多次召开工作会议,研究幼儿园开办托班事宜,指导各区在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和国家、省有关幼儿园相关建设设施标准的基础上,根据资源实际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。2022年全市幼儿园开设托班约200个,2023年秋季广州市计划开办托班约300个,比2022年增长50%。

  目前,我委牵头起草《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(2023-2025年)》,对各区、街及各类举办主体新增托位进行指标分解,特别是对“十四五”时期全市各区幼儿园新增开设托班的数量做了细化。下一步,我委将积极推动《三年行动计划》落地实施,加强与市教育局沟通联系,继续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,提供托育服务。

  二、关于“逐步将幼师人才向托育照护专业人才转化”的建议

  近年来,我市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和幼儿园教师培养工作,幼儿教师队伍规模、结构、质量协调发展,整体水平稳步提高,但仍存在教师配备不均衡的情况。部分区域幼儿园教师配备暂未达到教育部印发《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(暂行)》的有关要求,部分农村幼儿园、民办幼儿园教师仍存在缺口。在市属11所中职学校开设有幼儿保育专业,1所中职学校开设婴幼儿托育专业,每年培养近2000名婴幼儿照护高素质人才。市属高校中,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相关人才培养工作,年招生约50人。

  下一步,市教育局将根据幼儿园师资需求的变化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备,一是采取措施推进幼儿园教师配备均衡,让每一个区、每一所幼儿园符合教师配备标准。二是推进教师全员持证上岗。三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教师到托班开展保育照护工作。四是鼓励幼儿园教师参加婴幼儿保育相关培训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。五是鼓励支持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开设婴幼儿托育服务相关专业,加大托育照护人才队伍建设。

  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具有建设性和针对性,下一步,我委将以成功创建首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为契机,继续完善我市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,特别是推动幼儿园向下延伸开设托班有关工作,牵头推动有关意见建议落到实处。

 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托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,希望您能继续关心、支持托育服务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 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
  2023年10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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